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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公开招聘C类

关注次数:95 发布时间:2018-05-14

 本科毕业生考试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及镇人社事招公告[2018年]1号文件精神,现就临床医生职位考试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王荣明任组长,田敏   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 纪敏 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纪委 赵俊宇  监督。

二、 资格审查与报名人数备案

报名受理严格按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执行。报名结束后考试组织单位认真组织资格审查,审查中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以及相关资料。报名后须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报名汇总表报相关部门。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公告规定,采取 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组织顺序为①笔试  ② 面试 ,考试内容分别为:①笔试:  专业基础知识     ②面试: 专业相关知识和综合能力 

(二)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及人员通知:

①笔试时间:5月17日08:30;地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镇江市电力路8号)E楼三楼会议室

②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待定

参加测试人员参考(包括测试地点、时间、应携带的准考证、身份证等查验材料及应告之内容)及应告之内容(测试方式、内容、时长等事项不涉密内容)的通知由我单位在考前负责通知,通知方式为:①电话②公告。电话通知应做好记录,保存期为通知之日起的2个月。

(三)成绩合成方法和公布时间

第一轮测试结束后,按照如:笔试 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  1:3    比例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的合成方法为  笔试占50%、面试占50%  ,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如招聘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上述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①笔试成绩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②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次日在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四)笔试的组织实施

1.命题、保管及保密措施:

试题、评分标准采取 委托出卷  的形式命制。委托出卷由委托单位与出卷人签订保密协议,如出现泄密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接到试卷后,由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密封保管,考试时在纪检人员监督下拆封试卷,开始测试。

 

2.阅评卷及登分

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按评分标准封闭阅评卷,阅评卷人为专业人员,阅评卷时不得拆封密封线,阅评卷完成后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拆封密封线登记考生考试分数,校核无误后,纪检人员、阅卷人签字移交测试考务工作组织负责人。成绩于次日在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3.考务工作

(1)考场一楼设指引标致。考场门口及候考室、考试室、候分室等张贴相应考场标志。另设警戒线,非考试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场内张贴《考生须知》、《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

(2)进入考区的工作人员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由纪检监督人员集中保管。进入考区的工作人员应佩戴考试工作标致。

(3)考生手机等通信工具的管理:进入考区的考生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由监考人员集中保管。

(4)开考半小时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封闭人员解除封闭,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五)专业面试的组织实施

1.命题、保管及保密措施

试题、评分标准采取 委托出卷 的形式命制。专业面试的测评要素和比重为:①举止仪表10% ;②语言沟通20%;③岗位认知20%;④专业知识50%。委托出卷由委托单位与出卷人签订保密协议,如出现泄密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2.面试流程

(1)考官组由   5   名考官组成,具体构成为:外单位5人,面试考官在考前按不低于1:1.2的比例预选,开考前30分钟抽签决定本场考官实际人选。面试前30分钟,考官在纪检人员监督下拆封试卷,熟悉题本及评分要求。

(2)考生随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在侯考室由管理人员组织进行。考生抽签后须在抽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按抽签序号逐一参加面试。

(3)考生进入面试室后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每个考生面试时间   20  分钟,答题结束后考官根据评分表要求评分,评分方式为取5名考官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盖章交考生,一份存档。

3.考务工作

(1)考场一楼设指引标识。考场门口及候考室、面试室、候分室等张贴相应考场标志。非考试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场内张贴《考生须知》、《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

(2)进入考区的工作人员和考官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由纪检监督人员集中保管。

(3)考生手机等通信工具的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由监考人员集中保管。

(4)开始面试抽签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5)测试前对评委人员进行应回避性审查,应回避人员不得担当评委。同时,在测试前开展业务培训,并进行公正、公平及纪律教育。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二0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