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第一人医院新区分院 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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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30
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办[2025]5号)、《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卫财务〔2025〕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相关制度规定,对照我院近三年的住院常见病种目录和住院患者参保类型,测算各病种次均住院费用及平均个人自付住院费用,确定了常见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现将我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及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1.预交金收取额度为附件一:《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实际费用以出院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2.公示的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按照不超公示价格进行收取,患者可一次或分多次支付。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病种发生变化的患者,且住院预交金额度增加的,可分阶段补收至新发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
3.经患者知情同意,使用高值药品耗材,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实际另行收取预交金。其余病种根据患者具体病情、治疗方案收取。
4.自费患者预交金缴纳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临床科室可依据病情酌情增减。
5.住院预交金额度将根据最新政策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调整。
附件一:附件: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docx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