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 医院财务审计服务项目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罚通知
关注次数:54
发布时间:2026-04-24
镇江鼎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我院“医院财务审计服务项目”中标后弃标,其行为符合《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供应商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项、记分规则第4条:“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医院签订合同”,属于严重失信行为。
根据《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供应商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项、处罚规定第2条要求,将该公司列入医院采购黑名单,三年内拒绝其参加医院采购活动,惩罚期自2026年04月24日起,至2029年04月23日止。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
2026年0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