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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医疗设备维保调研公告(2026年第二批)

关注次数:55 发布时间:2026-08-12

 

一、需求清单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我院电子胃肠镜维保服务,设备数量为9台(包含一台奥林巴斯260胃镜主机、一台奥林巴斯290胃镜主机),服务期1年

2.项目预算

总 预 算:7.7万元

3.设备汇总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服务期

设备品牌

1

电子肠镜

CF-HQ290I

1年

奥林巴斯

2

电子胃镜

GIF-H290

1年

奥林巴斯

3

电子肠镜

CF-Q260AI

1年

奥林巴斯

4

电子胃镜

GIF-Q260

1年

奥林巴斯

5

电子胃镜

GIF-Q260J

1年

奥林巴斯

6

电子胃镜

GIF-HQ290

1年

奥林巴斯

7

电子肠镜

CF-H290I

1年

奥林巴斯

8

电子胃镜主机

260

1年

奥林巴斯

9

电子胃镜主机

290

1年

奥林巴斯

 

4.保修范围:

保修范围:260主机、290主机、上述胃镜和肠镜保修

二、具体要求

1、合同签订后及时维修故障胃肠镜;

2、医院直径100公里内须有维修工厂,提供仓库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3、胃肠镜维修期间,提供与故障胃肠镜同等型号同等数量的备用镜和主机

4、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所有备件(包含CCD),所有设备一年正常开机使用率不能低于正常量的99%;

5、供应商需保证在接到故障维修通知后,0.5小时内电话响应并指导,2小时内到达场地,供应商需当天内向采购方提供备品使用;

6、服务期内供应商需指派工程师对医院的内镜进行维修和相关人员的清洁保养培训;

7、服务期内工程师需每1个月一次点检和统计每次维修保养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报告给采购人存档;

8、成交供应商确保提供的服务及相关配件等是全新、优质、合格的产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

9、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自2025年以来所完成的二级(含)以上医院类似维保项目的成功案例,并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维保单位为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设备维修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